競爭性磋商文件
項目名稱 :鄂東醫療集團市中心醫院胰島素泵采購項目
采購單位 :鄂東醫療集團市中心醫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
根據鄂東醫療集團市中心醫院的需求 ,就鄂東醫療集團市中心醫院胰島素泵采購項目以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 ,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磋商供應商參與本項目 。
一 、項目概況 :
2.采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
3.預算金額 :14萬元
4.采購數量 :3台
5.送貨期 :合同簽訂七天內
6.交貨地點 :鄂東醫療集團市中心醫院指定地點
7.交貨方式 :免費上門安裝調試至設備正常使用 ,驗收合格
8.質保期 :技術規範及要求中標明質保期的以其為準 ,未標明的均為驗收合格後不少於四年
9.質量要求 :符合國家管理 、質檢部門合格標準
二 、供應商資格要求 :
1.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製度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 。
2.供應商必須持有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 。
3.投標人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 。
4.供應商必須持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
5.供應商必須提供項目設備的注冊證及廠方許可證和授權書 。
6.根據《關於在招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的規定 ,供應商必須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自行在“信用中國”網站(網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 ,將查詢結果截圖加蓋公章放入響應文件 。若供應商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 ,磋商無效 。查詢結果以磋商當天“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磋商。
1.報名地點:黃石市中心醫院行政樓819辦公室
聯係人 :邵奇 電話 :13797788685
2.報名時必須提供“供應商資格要求”資料的複印件(加蓋公章) 。
第二章 競爭性磋商須知
本競爭性磋商文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編製 。
1.適用範圍
1.1本競爭性磋商文件僅適用於本次競爭性磋商采購所涉及的項目和內容 。
1.2本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解釋權歸采購單位 。
2. 定義
2.1“采購人”是指 :鄂東醫療集團市中心醫院 。
2.2“磋商供應商”是指 :領取了本磋商文件 、符合磋商文件規定資格條件並響應本文件要求 ,參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如果該供應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 ,即成為“成交供應商” 。
2.3“貨物”是指 :是指供應商按磋商文件規定 ,向采購人提供全新的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 ,包括軟件 、硬件 、設備 、產品等 。
2.4“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是指 :供應商根據本文件要求 ,編製包含報價 、技術和服務等所有內容的文件 。
3.磋商費用
響應人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磋商有關的費用 。不論磋商結果如何 ,采購人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以上費用 。
二 、磋商文件的澄清與修改
1.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前 ,采購人 、采購代理機構可以對本競爭性磋商采購文件進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內容是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 ,采購代理機構將以書麵或網上發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應商 。
2.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紀要 、磋商文件修改補充通知書內容均以書麵明確的內容為準 。當磋商文件 、修改補充通知 、澄清(答疑)紀要內容不一致時 ,以最後發出的通知 、紀要或修改文件為準 。
3.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製的 ,修改文件應當在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3個工作日前發出 ,不足3個工作日的 ,采購人 、采購代理機構將順延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 。
4.磋商修改文件是競爭性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 ,對所有提交了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具有約束力 。
5.供應商要求對本競爭性磋商采購文件進行澄清的 ,應以書麵形式在提疑截止時間以前向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提出 ,提疑截止時間為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 ,在提疑截止時間前未提出的視為認同本文件內容 ,在截止時間之後提出的不予受理 。
1.磋商響應文件的編製
1.1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必須按本文件的全部內容編製 ,包括所有的補充通知及附件。
1.2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應使用中文 ,磋商供應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獻可以使用別的語言 ,但其相應內容必須附有中文翻譯文本 ,在解釋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時以翻譯文本為主 。
1.3因磋商供應商隻提供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內容 ,給評審造成困難 ,其可能導致的結果和責任由磋商供應商自行承擔 。
1.4供應商編製的競爭性磋商響應件應包括但不少於下列內容 :
(1)前述“供應商資格要求”中全部內容 。
(2)供應商法人身份證及授權委托書原件 。
(3)磋商響應書 。
(4)磋商報價表(首次報價) 。
(5)技術響應 、偏離說明表 。
(6)商務響應 、偏離說明表 。
(7)磋商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
1.5計量單位
除技術要求中另有規定外 ,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計量單位均應采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
2.1對於本文件中未列明 ,而磋商供應商認為必需的費用也需列入總報價。在合同實施時 ,采購人將不予支付成交供應商沒有列入總報價的費用 。
2.2供應商以人民幣報價 。
2.3磋商報價包括磋商供應商在首次提交的響應文件中的報價 、磋商過程中的報價和最終報價 。
3.磋商響應文件的份數和封裝
3.1磋商供應商應編製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一式肆份 ,正本壹份 、副本叁份 ,每份文件注明“正本” 、“副本”字樣 。磋商響應文件的副本與正本不符 ,以正本為準 。磋商響應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應單獨密封 。
3.2 為方便記錄 ,磋商報價表(首次報價)除保留在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中外還應單獨密封 ,單獨提交 ,信封上標明“磋商報價表(首次報價)”等字樣 。
3.3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的密封袋上應寫明競爭性磋商項目名稱及磋商供應商名稱並加蓋公章 。
3.4 供應商必須保證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真實可靠 ,並接受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對其中任何資料的核實要求 。如果因為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內容不詳 ,或沒有提供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中所要求的資料及數據 ,或提供虛假文件 ,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供應商負責 。
4.磋商響應文件的遞交
4.1所有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應按規定時間 ,由磋商代表遞交到規定的地點 。
4.2供應商必須派授權代表參加磋商會議 ,遞交磋商響應文件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明(如法定代表人到場隻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
4.3磋商響應文件用紙外形尺寸統一為A4規格 。
4.4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 ,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將拒絕或原封退回在其規定的遞交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之後收到的任何競爭性磋商響應文件 。
4.5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後 ,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 ,可以撤回其響應文件 ,但必須提前以書麵形式告知 。
4.6從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起至磋商文件中確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滿這段時間內 ,供應商不得撤回其響應文件 。
4.7供應商所提交的響應文件在磋商結束後 ,無論成交與否都不予退還 。
四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為從磋商之日起共30天 。
五 、磋商辦法
1.磋商小組依照有關法規組建 。磋商小組成員由3人單數組成 ,分別是采購人代表和隨機抽取的政府采購專家庫的技術 、經濟等方麵的評審專家 。
2.磋商小組負責對供應商進行符合性審查 、商務評審和技術評審 。
3.磋商小組依據符合性審查表審查各供應商是否符合磋商資格要求 。符合要求的供應商進入磋商環節 。
4.磋商小組應當對響應文件進行評審 ,並根據磋商文件規定的程序 、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與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要求的供應商進行磋商 。未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的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 ,磋商小組應當告知有關供應商 。
5.磋商小組按照磋商文件確定的磋商步驟及方法集體與單一的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 ,磋商順序現場抽簽確定 。
6.第一輪磋商 ,磋商小組按已確定的磋商順序,與單一供應商分別就符合采購需求 、質量 、技術服務 、售後服務等進行磋商 ,並了解其報價組成情況 。磋商中 ,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磋商有關的其他供應商的技術資料 、價格和其他的信息 。磋商小組一致確定響應供應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按磋商文件設定的方法和標準確定成交候選人 。
7.磋商過程中 ,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文件和磋商情況實質性變動采購需求中的技術 、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 ,但不得變動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內容 。實質性變動的內容 ,須經采購人代表確認 。對磋商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磋商小組應當及時以書麵形式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 。
8.響應供應商應當按照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和磋商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 ,並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 。
9.第一輪磋商結束後 ,磋商小組進行合議 。根據第一輪磋商掌握的情況 ,可以對磋商文件進行修改 ,確定采購內容的詳細規格或具體要求 ,優化采購方案 。
10.磋商小組將磋商文件的修改結果以書麵形式通知所有響應供應商 ,並向響應供應商提供較充分的修正時間 。
11.響應供應商根據第一輪磋商情況和磋商文件修改書麵通知 ,對原響應文件進行修正 ,並將修正文件簽字(蓋章)後密封送交磋商小組 。超過規定時限未送交的 ,視同放棄磋商 。修正文件與響應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
12.最終報價
12.1符合條件的響應供應商作最後報價 。
12.2在最終報價期間 ,各供應商之間不得相互協商 、討論 。後果嚴重的將交由監管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罰 。
12.3磋商小組要求所有繼續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終報價 ,提交最終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於3家 。
12.4競爭性磋商文件無實質性變動的最終報價不得超過首次報價 。已提交響應文件但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終報價的供應商 ,視為放棄最終報價 ,以供應商響應文件中的報價為準 。
12.5最終報價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
1 、本次確定成交供應商的辦法為綜合評分法
1.1綜合評分法是指響應文件滿足磋商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且按評審因素的量化指標評審得分最高的供應商為成交候選供應商的評審方法 。
1.2磋商小組隻要求商務 、質量和服務評審合格的響應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報價 。
1.3磋商小組將根據需要決定是否要求所有合格的響應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第二次或最終報價 ,最終報價將作為價格評比的最終依據 。
1.4經磋商確定最終采購需求和提交最終報價的供應商後 ,由磋商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對提交最後報價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和最後報價進行綜合評分 。
1.5各供應商的最終得分為各評委所評定分數的算術值 。磋商小組將根據供應商最終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3名成交候選人 。得分相同的 ,按有效最終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名 。得分且報價相同的 ,按技術指標優劣順序排名 。
2.1本采購項目的合同將授予采購人依法依規確定的成交供應商。
2.2付款方式 :原則上院方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款90% ,質保期滿後支付合同總款10% 。具體付款細則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協商確定 。
第三章 評分標準
評 分 項 目 |
標 準 及 分 值 |
磋商報價(30分) |
通過初步審核的有效報價 ,進入價格評議環節。 本項目價格評議采取低價優先法計算 ,即滿足競爭性磋商文件要求且報價(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進行價格調整的 ,以調整後的價格計算)最低的磋商報價為評標基準價 ,其價格分為滿分 。供應商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 磋商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磋商報價)×30%×100 。 |
技術(45分) |
1.技術指標全部符合招標要求得45分 。 2.未標注“*”號的一般性技術參數不滿足招標要求的 ,每一項減2分 。 3.標注“*”號的重要性技術參數不滿足招標要求的 ,每一項減4分 。(供應商在磋商文件中必須載明所投設備的技術證明或檢測報告 ,以及參數部分或彩色宣傳資料等證明材料) 4. 磋商文件中沒有提供原廠技術證明或檢測報告 ,以及參數部分或彩色宣傳資料等證明材料將減10分 。 |
技術優勢(5分) |
1.產品性能評價 :由評審專家以使用經驗和產品說明為依據進行給分 ,綜合評比優得3分 、一般得1-2分 ; 2.競標產品生產工藝水平有優勢且有技術資料證明的得1分 。 3.產品在將來使用過程中環保 、節能 、損耗小且有技術資料說明的得1分 。 |
用戶使用評價(4分) |
提供近兩年(2019年1月1日至今)類似中標產品用戶使用情況和售後服務評價(必須加蓋用戶公章並提供用戶有效的聯係方式)的一項得1分 。最多得4分 ,沒有提供或有不良反映的不得分 。
|
質保期 (2分) |
供應商承諾質保期實質性優於采購文件要求的每延長一年加1分 ,最高得2分 。 |
信譽 (3分) |
1.產品宣傳的客觀性 、技術參數響應的真實綜合評標優得2分 ,一般得0-1分 。 2.磋商報價的合理性 、合同執行的守信度 、服務及時周到與否 ,以及有無不良記錄 、違約欺騙情況綜合評標優得1分 ,一般得0-0.5分 。 |
市場占有率(4分) |
磋商企業類似產品銷售業績或提供所投該機型的廠家或代理商的銷售業績(包含有本項目所投產品至少一項) 。提供真實有效的合同複印件或中標通知書為準 ,每項得1分 ,最高得4分 。 |
服務(5分) |
1.響應標書售後要求並有完備的售後服務體係的得1分 。 2.提供產品服務的省內分支機構情況的得1分 。 3.根據供應商服務網點分布情況及數量 、有針對性強的人員培訓方案及售後服務方案進行評比 。方案切合實際 、高度契合采購要求的得3分 ;方案基本合理 ,基本滿足采購要求的得2分 ,其它得0-1分 。 |
競爭性磋商文件製作 (2分) |
磋商文件編製完整 、精致 、全麵響應競爭性磋商文件 ,逐頁有連續頁碼 、有詳細目錄 、目錄與有關材料裝訂順序對應清晰 、查閱方便 ,得2分 。磋商文件製作一般得0-1分 。 |
第四章 采購項目內容及要求
一 、項目內容 :
1.項目名稱 :鄂東醫療集團市中心醫院胰島素泵采購項目
2.采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
3.預算金額 :14萬元
4.采購數量 :3台
5.送貨期 :合同簽訂七天內
6.交貨地點 :鄂東醫療集團市中心醫院指定地點
7.交貨方式 :免費上門安裝調試至設備正常使用 ,驗收合格
8.質保期:技術規範及要求中標明質保期的以其為準 ,未標明的均為驗收合格後不少於四年
二 、技術規格及要求 :
1 |
本設備用於以設定的速度皮下持續輸注胰島素 ,含主機及配合使用的附件 |
2 |
提供製造商原廠DATASHEET |
3 |
為方便攜帶 ,本設備重量不大於65g(含電池) |
4 |
儲藥器儲存容量不小於3ml ,胰島素計量可調 |
5 |
基礎量輸注方式為24小時自動給藥方式 |
6★ |
具備餐前大劑量預設數據功能 |
7★ |
三餐大劑量輸注方式至少含常規輸注 、方波輸注 、常規及方波輸注三種方式 |
8★ |
基礎量輸送精度至少達到0.01u/h |
9 |
基礎率分段不小於24段 ,具有臨時基礎率設置功能 ,至少具備4種切換模式 |
10 |
基礎量調節範圍達到0-8.0u(每小時)或0-192u(每天) |
11★ |
大劑量調節範圍至少達到0.1-80u |
12 |
精確度誤差不大於±2% |
13 |
具有自檢功能 ,具有鍵盤鎖功能 |
14 |
至少具有以下報警功能 :低藥量報警 、堵塞報警 、電量不足報警 、泵故障報警 ,有聲光提示 |
15 |
具備醫護調節模式 、患者調節模式等多樣化調節模式 |
16 |
具有餐前大劑量回顧 、日總量 、報警記錄不少於500條參考值回顧功能 |
17★ |
防水等級優於IPX7 |
18 |
供應商承諾本設備使用耗材有在我院銷售資質 |
19 |
本設備免費保修4年起 ,終身維護 |